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

发布者:王艳发布时间:2025-10-31浏览次数:10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》(国知发运函字〔2025〕152号)相关精神,为做好我校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奖项设置

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、银奖、优秀奖,中国外观设计金奖、银奖、优秀奖。

中国专利金奖、银奖、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,中国专利金奖不超过30项,银奖不超过60项,优秀奖不超过700项。中国外观设计金奖、银奖、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,金奖不超过10项,银奖不超过15项,优秀将不超过50项。

二、参评条件

参评专利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(设计人)应坚决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社会信誉良好,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。

参评专利需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:

1.在2024年12月31日前(含12月31日,以授权公告日为准)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、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(含已解密国防专利,不含保密专利);

2. 专利权有效,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,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;

3. 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;

4. 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;

5. 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;

6. 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;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,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;专利权人是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,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。

三、参评方式

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,推荐渠道包括: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、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知识产权局、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(不包括学会、商会,以下简称协会)、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(同专业领域2名)。

协会仅限推荐本行业或本领域相关项目,每个协会仅限推荐3个项目,参与推荐的协会最近一次全国性年度检查结论应为合格(可登录民政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,网址:https://chinanpo.mca govcn/nijgzbg)。连续两届推荐项目未获奖的协会,暂停推荐资格一年。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,每名院士仅限推荐1次。

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、省级知识产权局(以下统称推荐单位)推荐名额见推荐项目分配表(附件2)。项目经协会、院士推荐的,由申报单位所在地的省级知识产权局作为该项目的推荐单位(不占省级知识产权局推荐名额),要按照省级知识产权局有关要求做好材料报送工作。

本届评奖工作进一步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,优先推荐具备突出的专利产业化效益或社会效益,特别是在基础研究、应用基础研究、前沿科技领域、突破“卡脖子”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。对发现存在较大数量(比例)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单位和个人,将取消其申报、推荐、参评或获奖资格。

四、材料报送要求

1.请有意申报的老师,请填写《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预申报表(南通大学)》(附件3),并于2025年11月7日前将表格发送至邮箱:ntuip@ntu.edu.cn;

2. 完整的申报材料请于2025年11月28日前完成提交:

电子版:发送至邮箱ntuip@ntu.edu.cn;

纸质版:申报材料及附件(一式一份),提交至知识产权管理科(啬园校区6号楼205室)。

具体推荐程序、各渠道报送要求及时间节点将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局通知发布后,另行通知各申报人。


联系人:陈聪、王林靖

联系电话:85012142、55003231


附件1:国家知识产权局 专利评奖 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.pdf

附件2:推荐项目分配表.docx

附件3: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预申报表(南通大学).xlsx

附件4:中国专利奖申报书(发明+实用新型,2025年修订版).docx

附件5:中国专利奖申报书(外观设计,2025年修订版).docx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服务地方工作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5年10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