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制定学校服务地方工作发展规划、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。

二、构建、完善学校服务地方工作运行机制,统筹协调各类服务地方资源,引导各二级单位及师生员工参与服务地方工作。

三、收集、发布各类合作需求信息,开拓与地方合作交流渠道,推动校地合作。

四、组织、协调与企事业单位的科技对接活动,组织参加各类产学研合作洽谈会、科技成果展示会。

五、负责横向科研项目、知识产权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与服务工作。

六、负责产学研基地、校企联盟等产学研合作载体的管理工作。

七、负责推进部省共建工作,为学校事业发展争取政策、项目和经费等支持。

八、负责资产管理经营有限公司的管理工作。

九、负责大学科技园的建设与管理工作。

十、负责技术转移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工作。

十一、协助做好科技镇长团、各类科技挂职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。

十二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